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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一)体检考生于2015年7月24日在武侯区校级干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三级 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 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 〔2010〕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相关 规定执行。岗位或行业有特殊要求的,按行业特点进行体检。
(二)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报考考生综合成绩高于80分(含80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
(一) 体检合格的,由武侯区校级干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公开招聘职位拟聘人选,并组织进行考察。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武侯教育网公示,公示 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武侯区教育局报武侯区人社局审核确认后,办理相关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违规违纪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放弃拟聘资格出现的岗位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报考考生综合成绩高于80分(含80分)从高 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二)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四)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在聘用单位工作满5年及以上者方可申请调动。
相关链接
2015上半年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校级干部招聘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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