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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批准,我县决定面 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52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攀西人才网 (http://www.pxrc.com.cn)、攀枝花人事考试网(http://www.pzhpta.gov.cn)米易县公众信息网: (http://www.scmiyi.gov.cn)、米易教育城域网:(http://www.myjyw.cn:1000/tns/jsp /news/layouts/idxlayout.jsp)发布: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和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其中,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6年7月31日之前 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报考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 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考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报考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35周岁(即1979年11月12日—1997年11月12日期间出生)之间;

4、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一)。报考者教师资格证所注任教学科应与招聘岗位所要求学科相符。

5、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用人单位及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6、符合有关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5、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7、在读的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8、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二、报考岗位及名额

见《米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米易县教育局2015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岗位情况表》(附件一)。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 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2日—2015年11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三)报名地点:米易县教育局四楼会议室(攀莲镇府城路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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