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点这里加小编微信(领取免费资料、获取最新资讯、解决考教师一切疑问!)
体检于面试结束后进行。
1.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 295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执行。
2.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3.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复检须在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依次递补。
体检(含复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培训课程:想快速通关,怎样让备考万无一失?欣瑞教育教师编制培训名师带你轻松备考,掌握考点!各省教师编制考试介绍入口,点击查看更多考试政策>>
学习交流平台:微信 | 手机APP | 微博 | 教师编制考试交流群:273373270 | 教师资格证考试交流群:99528015
教师编制考试笔试课程 | 教师编制考试面试课程 点击咨询:
提醒:点这里加小编微信(领取免费资料、获取最新资讯、解决考教师一切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