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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绵阳经开区党群工作部《关于2014年下半年经开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规定,现将资格复审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15年1月12日-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地点:绵阳经开区党群工作部(地址:绵阳市三江大道39号鸿越瑞櫊小区旁边,乘603路、79路、4路、100路可到经开区管委会,联系电话:8130025)。
二、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证件和资料
(一)《绵阳市201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报考信息表》。
(二)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过期临时身份证)。
(三)毕业证和学位证。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有关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 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及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其余报考者须提供有效的毕业证、 学位证(不含临时毕业证、临时学位证、学历学位证明、在读证明等非正式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资格条件相符;因不符而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四)其他证书、证明材料。有职称、执业(职业)资格要求的,须提供职称、执业(职业)证书,已通过评审或考试即将领证的,可提供颁证机关证明、文件或成绩单等;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能证明本人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及年限的有关资料。
(五)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本市行政区划内行政机关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在编人员、事业单位未满招聘公告规定服务期限的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2.在职免费师范生,须提供工作单位、所在地教育部门和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非在职免费师范生,须提供省教育厅和培养学校同意报考证明。
3.委培生、定向生,须提供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从其规定。
上述所需材料必须为原件(须同时提供复印件一式两份)。
三、递补资格复审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因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和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
(二)请未进入资格复审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自行与绵阳经开区党群工作部联系所报考岗位是否具有递补机会,并自行确定是否参加递补资 格复审(不作任何通知)。递补资格复审考生于2015年1月14日(下午13:00-17:00)到绵阳经开区党群工作部等待递补资格复审。届时未参加递 补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四、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近期密切关注绵阳经开区政务网。面试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相关信息均在绵阳经开区政务网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二)如有不明事项请电话咨询:0816-8130025,请广大考生相互转告。
原标题:中共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党群工作部关于2014年下半年经开区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的公告绵阳经开区党群工作部
201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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