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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教育局、各高等学校人事处(科)、厅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我省全面实施教师制度的工作安排和部署,为切实做好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确保认定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流程图》,以及有关《通知书》式样印发你们,供各地在工作中参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坚持标准条件,规范认定程序。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必须按照《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及其《实施办法》,以及省上制定《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依法接受委托的高等学校在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认定教师资格,不能擅自提高或降低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在工作中遇到的政策性问题,请及时与省教育厅联系,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研究后统一答复。要严格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及其实施办法规定的教师资格的申请和认定程序执行,教师资格认定的法定程序不得随意更改或变动。

二、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确保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顺利进行。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工作要有计划、分步骤,从易到难有序进行。我省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统一部署,积极稳妥,分步推进,逐步实现规范化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省上的工作部署,抓紧做好今年上半年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今年上半年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集中精力做好下列人员的认定工作:(1)2002年1月1日以后补充到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符合教师资格条件的在职人员;(2)在过去教师资格认定中暂缓认定教师资格,现已具备相应教师资格条件的人员。(3)各级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符合教师资格条件的人员。上述人员的认定工作力争2005年6月底以前完成。从2005年6月起我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将转入正常化。

三、加强舆论宣传。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组织广大教师、教育工作者认真学习和研究有关法规和政策。要借助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的重大意义,并开展咨询服务,公布有关教师资格制度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地区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计划。通过宣传,使广大教师、教育工作者和全社会公民学法、知法、懂法、执法和监督执法,在社会上进一步形成依法治教和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鼓励并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踊跃投身到教育事业中来。

四、加强监督检查,保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顺利进行。面向全社会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工作是一项较为复杂的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领导,切实做好实施过程中各个环节的协调、衔接工作。要加强对教师资格实施工作的监督检查,采取一切有力措施,杜绝各种不正之风,对违法行为要及时依法查处和纠正。

五、相关政策可以在“四川教育网”上查询,网址:

(http://www.scedu.net/)

附件1:《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流程图》,

附件2:有关《通知书》式样

 

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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