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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资格初审、照片审核和缴费程序

1.选择岗位。考生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了解招考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符合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的岗位进行报名。对招考岗位所要求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无法准确把握的,请与主管部门或招考单位联系。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考生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附件2)的各项内容,考生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招考主管机关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在填报信息后的2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3.上传照片。考生在填写(附件2)的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照片为考生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照片大小为10-30K,jpg格式,生活照、艺术照、大头贴、侧脸照、模糊照不合格)。

4.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时间为2018年3月19日至3月23日(23日截止到24:00时止)。

(1)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考生在网络上填报的(附件2),对照岗位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原则上在考生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对符合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初审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

(2)照片审核。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原则上在网上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进行照片审核,审核通过者可进行网上缴费;审核未通过者须在报名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照片。

5.缴费。经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合格的考生,须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的标准进行网上缴纳笔试费,笔试费每科人民币50元。考生务必于2018年3月24日(24日截止到24:00时止)前在网上完成缴费确认。在缴费最后期限内未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进入面试且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须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按有关规定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人民币8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报名时不缴纳报名费,2018年3月23日17:00前凭以下手续在市人事考试评价中心2楼服务大厅 (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交通路1号,联系电话:0813—2309549)办理减免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

6.岗位调减。岗位笔试报名人数与岗位聘用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减或取消该岗位聘用名额。岗位调整情况将于2018年3月27日在自贡人事考试网公告。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考的岗位,由市人事考试评价中心向该岗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

7.打印报名表。上传照片合格并缴费成功的考生,应及时登陆自贡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附件2)3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8.打印准考证。上传照片成功且已缴费(含减免费用)的考生,于2018年4月12日至4月14日登录自贡人事考试网,根据网页上提示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特别提示:

1.考生和招考单位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和审核操作,否则,报名系统将按时自动关闭。

2.考生网上报名时应准确填写本人联系电话,考生在参考期间(笔试和面试时除外)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问题(如考生联系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通讯方式变更等)无法联系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3. 异地考生应提前一天到达考试地点。

4.对于在任何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均要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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