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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批准,我区决定面 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35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 http://www.scpta.gov.cn、攀西人才网http://www.pxrc.com.cn、攀枝花市人事考试网http: //www.pzhpta.gov.cn、攀枝花市西区公众信息网http://www.pzhsxq.gov.cn/、攀枝花西区教育网http: //www.pzhxqedu.cn/发布):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和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其中,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6年7月31日之前 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报名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 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考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报考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0年5月9日以后出生), 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即1975年5月9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在职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符合有关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报考者毕业证书所注专业应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相一致。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公务员(含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在读的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7.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见《攀枝花市西区2016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岗位情况表》(附件1)。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时间:2016年5月9日—5月13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7:30

(三)报名地点:攀枝花市西区教育体育局人事股(攀枝花市西区建兴路24号一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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