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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加强“人才强市”战略,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成人社办发〔2011〕276号) 和崇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崇州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 人才2名。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符合引进岗位应聘资格条件的2016年8月15日前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其中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在2016年8月15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他人员需在报名时取得岗位需要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 学位证等证书。)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和专业知识或技能。
(四)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资格和条件。
(五)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6.现已由崇州市财政供养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16年5月18日--5月30日(工作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二)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报名者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工作日直接到崇州市委党校(崇州市辰居路102号)办公室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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