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点这里加小编微信(领取免费资料、获取最新资讯、解决考教师一切疑问!)

根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80名(面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事项另行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见《2016年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3.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一般为18至35周岁,即1980年6月18日至1998年6月18日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中级职称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75年6月18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职称的可放宽到45周岁(即1970年6月18日以后出生)。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试用期内的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6.现役军人;

7.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上述人员的相关时间界定均截止到2016年6月18日。

提醒:点这里加小编微信(领取免费资料、获取最新资讯、解决考教师一切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