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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成都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2018年秋季成都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安排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2018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认定时间:2018年9月25日至2018年12月20日。
(二)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9月25日9时00分00秒至2018年10月25日17时00分00秒;申请人网上报名登录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三)现场确认时间:2018年10月25日至2018年10月31日(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 9:00~17:00)。
二、认定范围:
(一)户籍或工作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在本市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的社保缴费清单)在都江堰市域范围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年龄、身体条件等符合相关要求;
(三)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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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现场确认所交材料:
(一)《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网报成功后,用A4纸单面打印,并贴好照片);
(二)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三)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四)根据个人情况,准备下列材料之一:
1.师范类申请人应提供档案管理部门加盖鲜章的成绩单复印件;
2.非师范类申请人应提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3.已参加国考的申请人,需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六)本人思想品德鉴定材料一份(注:A.“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有统一格式《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请下载。B.《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应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人事档案所在的人才交流中心或者工作单位出据。《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第8条“有无犯罪记录”处须由本人承诺“无犯罪记录并签名、按手印);。
(七)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三张。(注:所交照片应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的照片一致)
四、现场确认地址:
都江堰市银杏街道壹街社区问道东路61号都江堰市行政审批局一楼“一窗受理”窗口办理。(可乘坐7路、14路、17路、10路、5路、35路、36路公交车到达)
五、体检及测评时间
体检时间:现场确认后通知具体时间、地点。
测评时间:现场确认后通知具体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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