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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4〕25号)和《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成人社办发〔2011〕276号)规定及用人单位的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市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88名。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都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2014年7月31日前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含2012、2013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原件校验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

“应届毕业生”是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4年毕业生;“含2012、2013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是指2012、2013年毕业,毕业时申请将档案、户口保留在高校的毕业生或毕业时未落实正式工作单位,户口在五城区和高新区内,且档案保留在成都市五城区、高新区内的人事、教育部门的人才中心;“非应届毕业生”是指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但不含大成都区域内所有在编教职工。

二、成都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在读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生。

6.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

四、成都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4年7月7日至7月9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成都人事考试网。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成都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二〇一四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等信息。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将对应聘人员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在应聘人员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应聘人员需按要求重新上传。

2.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修改后,在报名截止前可重新提交。报名截止后,将不能报名和再提交,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资格审查。本次考试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者提交《成都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二〇一四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资格审查表》后的1个工作日,登陆成都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

4.确认缴费。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缴费截止时间:2014年7月10日。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申请免缴考务费的应聘人员(请先进行网上缴费)凭有关证明于2014年7月16日前的工作日内可办理退费手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办理;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办理;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办理。退费手续办理地址: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2楼,电话:028—86150916)。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免考务费。

5、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应及时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2份,供面试原件校验时使用;并于2014年7月23日至25日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应确保所留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报名人数少的个别岗位,可放宽至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2014年7月18日通过成都市教育局网站公告。招聘岗位被取消但已缴费的报名人员,可于2014年7月25日前的工作日内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退回本人笔试考务费,逾期不再受理。

六、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参加全省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的统一笔试,面试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含加分)和面试成绩以各占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4年7月27日上午。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笔试》。

经组织选派服务期满(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9日)的大学生志愿者(达到规定服务年限、考核合格且截止报名结束时未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大学生退役士兵,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加分政策。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大学生志愿者,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相关考核材料、服务协议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证书、《退役证》以及团以上奖励证书(证明)。待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有关证明材料应于2014年7月21日至22日交成都市教育局人事处(锦城大道366号21822室),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笔试成绩将于2014年8月5日在招聘单位张榜公布,期间也可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查询。

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二)面试及原件核对校验

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各单位面试比例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与笔试成绩一起公布。2014年8月7日至8日,招聘单位(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见附件1,请提前咨询)对拟进入面试人员校验面试原件。面试原件校验须持本人《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和《应聘资格审查表》参加,并向招聘单位交验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2012、2013年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应出示学校保留档案和户口的协议书或人才中心出具的未落实工作的证明。非应届毕业生应聘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时必须提供所在单位(或人事关系所在地)的同意报考函或解除聘用合同的证明。民办学校聘用的教师,在领取《面试通知书》还应出示聘用合同已满或所在学校的同意报考证明。

原件校验合格后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者,视为自动放弃。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面试原件校验的,不能进入面试,由此产生的空额由招聘单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办理。

面试的时间、地点、方式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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