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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网上缴费
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截止2014年7月10日24︰00。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缴费50元(网络报名时仅收《教育公共基础》笔试费50元)。通过网络报名且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开考比例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3∶1(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因人才紧缺难以达到开考比例的特殊岗位,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放宽至2:1。
(四)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 笔试开考比例的,由区人社局和区教育局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嘉陵区教育局于2014年7月15日在南充人事考试网上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中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者所缴费用,2014年7月18日前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缴费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账户。
(五)打印报考信息表
上传相片合格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应及时登陆南充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二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六)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报名时网络反馈的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姓名,于2014年7月22日至7月26日24︰00 前登录南充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在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证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笔试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只进行《教育公共基础》笔试。笔试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笔试卷面满分均为100分。
2、笔试范围。《教育公共基础》笔试的考试范围详见《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川人社发〔2012〕145号)详见附件2,不指定教材。
3、笔试时间。《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定于2014年7月27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缺考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由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4年8月3日24:00前在南充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陆南充人事考试网查询。对《教育公共基础》考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14年8月5日17:00前登陆南充人事考试网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查分结果于2014年8月8日17:00前在南充人事考试网站上公布,《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排名情况由嘉陵区教育局于2014年8月10日24:00前在嘉陵教育网上公布。
5、政策性加分。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符合《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川委发〔2011〕1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的退役士兵,按规定加分。具体加分计算办法详见本公告第四条中的考试成绩计算公式。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2014年7月9日18∶00 前在工作时间将以下材料交嘉陵区教育局,以便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三支一扶”计划为县<市、区>人社局,教师特岗计划为县<市、区>教育局、大学生村(社区)干部为县<市、区>组织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成都市“三支一扶”计划项目自愿者提供的服务证书须加盖四川省“三支一扶”项目工作协调小组公章。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交材料的,不予受理且责任自负。经嘉陵区教育局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并由嘉陵区教育局详细填写《南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性加分审核备案表》。于2014年7月15日前将加分材料原件、复印件和《政策性加分审核备案表》一并交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报送加分材料的考生可于2014年7月20日后在嘉陵区教育局取回所交的加分材料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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