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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试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各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所占比例以及面试成绩所占比例详见《岗位表》。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进入面试的人员按规定另行缴纳考务费80元。
成绩计算公式: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笔试占总成绩比例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面试占总成绩比例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含《教育学基础》、《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学》),请参阅《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川人社发〔2012〕145号)所列的知识内容(请报考者自行上网查询)。卷面满分100分。
教育公共基础科目笔试时间为2014年7月27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教育公共基础科目笔试,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教育公共基础科目笔试成绩由报考者自行在报名网站查询,教育公共基础科目笔试岗位排名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宁南县教育局网站公告栏或宁南县公众信息网上公示。由于阅卷工作是采用计算机阅卷,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
(二)面试
面试采取专业知识测试和说课相结合的方式,通过面试考核报考者的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
1.根据每个岗位的招聘人数,按笔试折合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中最后一名教育公共基础科目笔试成绩并列,可一并进入面试)。
如出现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岗位,该岗位进入面试报考者的教育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不得低于教育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教育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为:实际参加教育公共科目笔试报考者平均分的70%)。
入闱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
(1)《报考信息表》2份(在http://bm.e21cn.com网上自行打印,报名时上传的照片须在表上清晰完整显示);
(2)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2002年以后毕业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4)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5)其他与报考条件相关的材料。在编在职人员及委培、定向人员须提交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提供证明材料不齐或逾期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报考者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不递补。
2.面试的程序、时间、地点等。
面试的程序、时间、地点等待教育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公示后另行通知。具体事项在宁南县教育局网站或宁南县公众信息网上公告。
参加面试的报考者凭《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
3.逾期未报名参加面试的报考者,取消其资格。
4.面试成绩、排名、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的相关事宜将于面试结束后三天内在宁南县教育局网站公告栏或宁南县公众信息网上公布。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同一岗位中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再次并列的则再加试面试)。
(二)体检标准
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体检人员名单请查阅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而出现的空额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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