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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各市、区教师编制最新考试报名公告点击编制备考专题查看。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140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雷波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lbx.gov.cn/]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和名额

详细情况见附件《雷波县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见《一览表》。招聘范围中的“雷波县”是指:截至2023年3月16日,户籍为雷波县(不含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籍);或大中专院校集体户籍学生入学前为雷波县户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符合相应岗位的体检标准。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等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分别同时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行负责。

4.报考人员的年龄、资格、条件、加分等要求,计算时间截止2023年3月16日。按管理权限认定的辞职、辞聘、解聘等时间在2023年3月16日之前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均属非在编在职人员。

尚未取得毕业证、学历证和资格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指2023年毕业的应届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招聘资格。

5.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前提下,职业院校(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高级工班毕业生可分别对应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大学专科的岗位。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

4.按规定不得报考的免费(公费)师范生。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7.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对报考条件有疑问请加负责老师微信66746005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网络报名不进行资格审查(选择加试彝语文的考生也以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络报名由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资格审查工作由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雷波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负责。

网络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16日上午9:00至3月20日下午17:00,(报名成功缴费后需加试彝语文的考生于2023年3月23日上午9:00至24日下午17:00在考生之家报名加试彝语文并缴费,规定时间未报名或未缴费成功的均视为自愿选择不加试彝语文),报名网站为考生之家(http://bm.e21cn.com)。网络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

(一)网络报名

1.选择岗位。报考者应认真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和有关政策规定等内容,然后登录报名网站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由于报名不进行资格初审,照片审核通过后也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请考生仔细选择,因资格不合格的责任自负)。报考者使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等环节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未注册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进行注册后,登陆个人账户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其中学习形式、学历、专业等必须按照考生毕业证、学位证据实填写,不得因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与毕业证所载专业有不同而进行修改。(若《一览表》中“其他”、“备注”等栏中有条件要求的,请在简历中注明),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为10KB—30KB的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必须人像清晰,轮廓分明,层次丰富,神态自然,不得进行任何修饰,且与报考者本人相符。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3.上传照片。考生按提示上传符合规定的照片,照片审核通过后即可缴费参加笔试。

本次网上报名只进行照片审核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将在笔试后进行,资格审查时将对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考生在报名前对本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拨打本公告的咨询电话。报考者的资格审查含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的面试前的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审核确认等多个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和聘任阶段,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招聘资格。请广大考生切实注意自身实际条件,避免选择不符合的岗位进行报名并参加考试,以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

(二)网上缴费

照片质量审查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23年3月16日上午9:00至3月22日下午17:00前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缴费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和川发改价格〔2022〕539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

(三)岗位调整

各岗位开考比例详见《一览表》,有关调整情况于2023年3月24日前在雷波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lbx.gov.cn/]上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者,于2023年4月3日上午9:00至4月8日上午9:30登录考生之家(http://bm.e21cn.com),按网站提示输入报名时的姓名、身份证号自行打印本人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准考证上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准考证除笔试外,还在其他招聘环节使用,请备份并妥善保管。

四、考试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各招聘单位规定的笔试总成绩所占比例以及面试成绩所占比例详见《一览表》。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详见《一览表》,每科的卷面满分为100分。其中:《教育公共基础》请参阅《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川人社发〔2012〕145号)所列的知识内容(请报考者自行上网查询)。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3年4月8日,笔试地点:雷波县。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3.笔试成绩公布

(1)《专业知识》成绩于2023年4月10日前在雷波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lbx.gov.cn/]上公布。对《专业知识》成绩有疑问的向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查分。

(2)《教育公共基础》和《彝语文》成绩于2023年5月12日前在考生之家(http://bm.e21cn.com)上公布。由于阅卷工作是采用计算机阅卷,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申请查分,其中: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显示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考生需进行查分的,登陆考生之家(http://bm.e21cn.com)提交核查申请,查分均在成绩公布后3天内进行。

(3)笔试折合成绩和加分后的笔试总成绩由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雷波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lbx.gov.cn/]上公布。

4.政策性加分

凡符合下列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23年4月5日— 4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携带有关材料到雷波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进行审核加分。逾期未交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补齐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加分结果由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

(1)少数民族报考者加1分。

(2)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加2分。在此基础上,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或2015年以后被部队旅、团级政治机关批准评为优秀士官、优秀学员、优秀义务兵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最高不超过6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加分政策。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

(4)国家和省“三支一扶”计划的志愿者服务人员,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

(5)“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社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通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已被转聘为正式教师的不再享受该项加分政策)。

(6)2007年以来全省从高校毕业生中统筹选聘到村(社区)任职、并与县(市、区)人事部门签订聘用合同、在村(社区)任职满2年以上、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每工作满一周年,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评为优秀的(非年度考核优秀)另加3分。

以上加分项目可累计计算,但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相同类型的加分只计算最高项。凡曾享受加分(含少数民族加分)、专项招聘等政策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不再享受该类加分等优惠政策。曾任公职人员,拟加分的须提供录(聘)用时未享受加分(或专项招聘、转正等)等的证明(证明由县市组织人事部门开具,州级部门按管理权限开具)。加分须提供以下材料:

少数民族加分人员须提供: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人员须提供:1.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2.专科及以上毕业证;3.《优秀士兵证》和有关奖励证书(证章);4.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5.准考证。

服务基层项目加分人员须提供:1.服务地所在县(区)以上项目主管部门(组织部、教体科技局、人社局、团委)出具的服务期限证明;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3.协议书或服务证;4.年度考核登记表;5.县区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优表彰的证书或文件;6.准考证。

以上材料是证件的审原件收复印件,开具的证明材料收原件。

(二)面试

面试由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雷波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事宜详见面试公告和《面试通知书》。

1.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

根据各岗位报考者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2:1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若笔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资格审查人员;若成绩仍然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全部进入面试。实际参考达不到面试资格审查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笔试开考比例为差额岗位的考生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取消招聘资格。

2.面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公示。

面试入围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审查:

(1)《报考信息表》1份(在考生之家上自行打印,报名时上传的照片须在表上清晰完整显示);

(2)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户籍证明原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和复印件各1份;

(5)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寸2张;

(6)其他与报考条件相关的材料。

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由雷波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通过相关高校或省及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在规定时间内不补齐证明材料或逾期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产生的岗位空缺,须经雷波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按确定资格审查人员方式依次等额递补1次。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须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和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文件规定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

3.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持准考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正常进行。

4.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面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

1.不选择加试彝语文的考生:

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60%+专业知识×40%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70%+面试成绩×30%

2.选择加试彝语文的考生:

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50%+专业知识×40%+彝语文成绩×10%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70%+面试成绩×30%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以《专业知识》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成绩仍然相同的,则进行加试(以下递补程序均按此进行)。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5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检验(简称尿毒检)或吸食毒品毛发检验(简称发毒检)。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等由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复检

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应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的要求,在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进行复检;在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考生在上述项目未达合格标准的,应在完成复检后离场。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其中尿毒检为阳性的也确定为体检不合格。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作弊处理。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因体检人员自动放弃出现的空缺,须经公招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按程序依次递补1次。

六、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人岗相宜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再次进行核对,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等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学历、专业、毕业院校、原工作单位、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选岗当日不参加者取消其选岗聘用资格;选岗聘用后7个工作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请严格遵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新聘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

九、递补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因体检放弃出现的空缺,须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方可在进入面试人员中按程序依次递补1次。

十、招聘信息公告方式

笔试成绩由报考者自行在考生之家(http://bm.e21cn.com)上查询,加分、笔试总成绩、面试资格审查、面试、考试总成绩、体检、公示等都在雷波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lbx.gov.cn/]上公示、通知。报考者应及时、主动到以上网站上查询或了解招聘信息及进程,因不及时、主动查询招聘信息造成损失的,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十一、纪律监督与回避

招聘工作须严格工作纪律,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有关规定,对违纪报考者,视情节取消考试、考核、体检和聘用资格;对违纪工作人员,视情节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主管部门(招聘单位)中参加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与报考者有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公平、公正关系的,应当回避。

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本公告由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雷波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834-8821176(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8822149(雷波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

028-83336031,qq号3160400169、3568419041

监督电话:

0834-8821131(雷波县纪委监委)

附件:雷波县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雷波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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