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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按照各岗位名额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即当场抽签备课15分钟、现场无学生试讲15分钟。试讲教材为所报学段[高中段、初中段、小学段]报考学科的现行课本(县教育教学研究室面试内容为初中信息技术)。
3、面试时间:2015年8月20日(星期四)。
4、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5、面试缴费:人民币80元/人。
6、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于2015年8月21日在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政务公开栏公布。
五、考核、公示
(一)根据各岗位名额,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后往前的顺 序比较各题得分高低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考核对象。只有1人报考的岗位,参加考核的考生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必须在60分及以上,否则,取消聘用名额。考核对象 名单于2015年8月21日在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政务公开栏公布。
(二)2015年8月22-24日,县教育局和用人单位对确定的拟流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考生近三年来德、能、勤、绩、廉各方面的情况,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在进入面试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根据考核情况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政务公开栏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流动人员姓名、性别、原单位、拟聘用单位和监督举报电话, 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3天。举报反映情况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举报电话:县纪委6201125,县人社局 6106149,县教育局6201448。
六、办理流动、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证不实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批准流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到新聘用单位报到签订《聘用合同书》,并到县人社局鉴证。逾期未办理者,视为自动弃权,不再递补。
经批准流动的人员到新聘用单位,工资以流入单位岗位聘任等级所对应工资执行。
七、组织领导与纪律监督
此次考试流动教师工作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察局)负责全程监督。考试流动教师工作的信息、过程、结果将及时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到新单位的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八、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6106149 ,县教育局6201448。
原标题:关于城区教育事业单位考试流动教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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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荣县城区教育事业单位考试流动教师岗位及指标情况表.xls
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荣县教育局
201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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