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点这里加小编微信(领取免费资料、获取最新资讯、解决考教师一切疑问!)
2.师范类专业申请者,申请条件确认除提交以上8种材料外还应带上:
(1)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该成绩单由就读学校的教务部门出具,复印件需盖档案管理部门的红章。 (2)相应层次学校的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需盖档案管理部门的红章。 3.非师范类专业申请者,申请条件确认除提交以上8种材料外还应带上:
参加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自考合格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4.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者,申请条件确认除提交以上8种材料外还应带上:
(1)师范类专业申请者应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非师范类专业申请者应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自考合格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2)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5.公办学校在职教师应提交上一年度在申请任教学科的教师岗位上考核合格的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四)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1.申请认定高中阶段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按“宜宾教育网”(网址:http://www.ybedu.com.cn)上《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开展2015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网上报名、身体检查、现场确认、面试说课。
2.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中,按规定须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人员于10月30日在区教育和体育局参加测试。
3.交费金额:通过现场确认后,按政策需交纳考试费的申请人按200元/人·次进行缴纳。
三、其他事项
1.以上所有复印件都必须加盖工作单位或者档案管理部门鲜章。
2.申请人在确认点核对网报信息无误后,网报信息将不能再修改。在申请条件确认的期限内,没有到现场确认点交齐应提交材料的申请人视为放弃此次申请。
3.网上报名时必须按要求上传照片。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教师资格申请表上粘贴的照片和办证书用的照片必须一致。
4.请务必牢记自己的网报号、登录密码、申请条件确认的时间和地点。
5.联系电话:3329815,联系人:惠云群
原标题:宜宾市南溪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开展2015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2015年9月11日
培训课程:想快速通关,怎样让备考万无一失?欣瑞教育教师资格证培训名师带你轻松备考,掌握考点!各省考试介绍入口,点击查看更多考试政策>>
热门课程:幼师笔试精品课程 | 小学笔试标准课程 | 中学笔试标准课程
学习交流平台:微信 |
手机APP |
微博
教师资格证考试交流群:337331076 | 点击咨询:
提醒:点这里加小编微信(领取免费资料、获取最新资讯、解决考教师一切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