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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自贡市招考主管机关、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统筹组织实施。面试资格复审公告以及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于2017年12月14日通过自贡人事考试网公布。

1.面试对象及人数

(1)同一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考人数之比(以下简称考聘比)高于20:1的,按照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

(2)考聘比低于20:1(含20:1)的,按照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考聘比为3:1的,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3)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考计划之比低于3:1的,划定笔面试折合后总成绩的最低合格线为60分,高于此合格线60分(含60分)的按笔试和面试折合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笔试和面试折合总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按考生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低排序,若笔试总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招考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专业条件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名称为依据,目录中没有的专业以公告公布的专业名称为依据。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须于2017年12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持以下资料到指定地点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复审:

(1)《自贡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3份(登陆自贡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

(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份;

(3)有效的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3份;

(4)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报考人员系党政机关在编人员的,须提供工作单位证明报考人是本单位在编职工的正式证明,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须提供工作单位证明报考人是本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的证明,以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系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的,须提供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作单位企业法人证书(或党政机关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和社保缴纳存单;系军队复转人员的,须提供服役部队团级及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证明;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3份。

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1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及复印件(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咨询电话028—86741860)。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当场发给《面试通知书》;对复审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复审的人员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公布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该岗位通过资格复审人员考聘比已达到3:1的,不再递补。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于2017年12月21日在自贡人事考试网上公布,不另行电话通知。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于2017年12月26日(26日截止17:30时)进行资格复审,若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未能通过资格复审及没有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取消面试资格,其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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