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点这里加小编微信(领取免费资料、获取最新资讯、解决考教师一切疑问!)

2.加分条件。

(1)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特岗教师”计划的志愿者,截止报名时,服务期满且经县(区)级项目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加分合计最高不超过6分。

(2)按照四川省人事厅《关于同意成都市“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服务期满志愿者参照省“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享受服务期满后有关政策的批复》(川人办发〔2009〕182号)规定,成都市“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志愿者服务期满后参照省“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加分政策执行。

(3)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等6部门〈关于调整“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聘期的意见〉的通知》(川委办发电〔2009〕25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截止报名时,任职期满(含签3年满2年)经县(区)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报考县(区)和乡镇事业单位的,每工作满1年,在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经县(区)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为优秀的另加3分(获奖次数不累计加分),加分合计最高不超过9分。报考市属事业单位的,按上述规定加分,加分合计最高不超过6分。

(4)根据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等5部门《关于实施“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的通知》(川组通〔2007〕37号)规定,参加“社工人才百人计划”且在基层服务的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参照省“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加分政策执行。

(5)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截止报名时,符合加分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在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与面试成绩折合前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最高不超过6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加分。

以上加分项目不累加,符合两个及以上加分条件的,按最高者加分。凡享受加分政策,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不再加分。

3.加分程序。

符合加分条件的,网上报名时须在“政策性加分分值”一栏预先如实填写拟加分分值,并于2018年4月10日—4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雅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雅安市大众路19号)进行加分复核。

加分对象中第(1)—(6)类人员,提供的加分复核材料包括:1.考生信息表(一式两份);2.准考证;3.身份证;4.合同、协议书或服务证;5.年度考核登记表;6.县(区)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优表彰的证书或文件。加分对象中第(7)类人员,提供的加分复核材料包括:1.考生信息表(一式两份);2.准考证;3.身份证;4.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毕业证;5.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6.《优秀士兵证》和有关奖励证书(证章)。

所有材料均需备原件及复印件(审原件,交复印件),凡未按要求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复核材料以及网上报名时未按要求填写加分分值的,均不予加分。政策性加分考生名单及加分情况,将于2018年4月19日前通过雅安人事考试网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对加分有反映的,经查实后予以更改加分分值或取消加分资格;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含专业技能测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含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考试成绩按以下办法计算:

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笔试》×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含专业技能测试)×5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满分各为100分。

《教育公共基础笔试》笔试的范围详见《四川省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我局已上传至雅安人事考试网“资料下载”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不指定参考资料。

2.笔试时间。2018年4月15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成绩将于2018年5月4日在雅安人事考试网进行公布。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可于2018年5月8日前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到雅安市人事考试中心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于2018年5月10日在雅安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二)资格复审及面试。

1.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市级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复审时间由我局统一确定并集中进行。

资格复审公告将于2018年5月22日通过雅安人事考试网发布。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市级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参加笔试的人员中,按照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3∶1的比例,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如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程序的考生应按照资格复审公告要求携带《考生信息表》一份(须贴上本人照片)、有效身份证、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从业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考生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考生如系201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拟毕业时间、拟取得的学历、学位及所学专业的相关证明。

关于“基层工作经历”的认定,资格复审时,考生还须按下述要求提供材料:

(1)系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在编证明,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系企业人员或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的,须提供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作单位企业法人证书(或党政机关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和社保缴纳存单;

(3)系军队复转人员的,须提供服役部队团级及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证明。

经资格复审合格者,发给面试通知书,并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资格复审不合格者,由负责资格复审单位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资格复审阶段出现的缺额,由负责资格复审的单位在参加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因递补考生所留电话有误或不畅通所致无法通知递补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资格复审工作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我局将通过雅安人事考试网公布最终进入面试考生名单。

提醒:点这里加小编微信(领取免费资料、获取最新资讯、解决考教师一切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