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点这里加小编微信(领取免费资料、获取最新资讯、解决考教师一切疑问!)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考调名额,按照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 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
(三)体检时间及地点
体检由凉山州民干校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主管部门(招聘单位)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作弊处理。
(四)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若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的不再递补。
七、考核
凉山州民干校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综合考核,并对其报考相关人的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凉山州民干校公告栏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基本情况、面试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主管部门 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资格。公示期间和公示后因被公示人弃权或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 报考者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考核和公示,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公示均不合格或无人递补,不再递补。拟确认人员的材料 报送州委组织部后,因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九、办理聘用手续及核准备案
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凉山州民干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凉山州民干校审核后,报主管部门审批,办理调动、聘用等手续, 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十、纪律监督与回避
招聘工作须严格工作纪律,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有关规定,对违纪报考者,视情节取消考试、考核、体检和聘用资格;对违纪工 作人员,视情节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主管部门(招聘单位)中参加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与报考者有直 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关系的,应当回避。
为确保我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凉山州民干校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凉山州民干校组织人事科 0834-3284871 13981567816
监督电话:凉山州民干校纪委监察室 0834-3283591
原标题:凉山州民族干部学校2016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点击下载>>>
提醒:点这里加小编微信(领取免费资料、获取最新资讯、解决考教师一切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