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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专业发展,建设高素质义务教育学校校长队伍,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专业标准》(教师 〔2013〕3号)和《四川省中小学校长聘任管理办法》(川教〔2004〕9号)等文件精神,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对达川区实验小学校长进行公开选 聘,现将公开选聘方案予以公告。
一、领导小组
组 长:王 波 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部长
孙瑜明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冉隆成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宁小礼 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局局长
侯四方 区教育科技知识产权局局长
成 员:杨 辉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何 发 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教育科技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梅 东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王 成 区教育科技知识产权局纪检组长
王光荣 区教育科技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周美华 区教育科技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甘烈剑 区教育科技知识产权局党组成员、区进修校校长
黎仕华 区教育科技知识产权局机关党委书记
孙 韵 区教育科技知识产权局党组成员
田龙秀 区教育科技知识产权局党组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教科局,由黎仕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艳、冯泽波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二、选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三)坚持群众公认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五)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落实市委“崇尚实干、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和区委“重品行、重实干、重公认,跑官要官的不用、送钱行贿的不用、官商勾结陷入非法利益格局的不用”的“三重三不”选人用人导向。
三、选聘岗位
达川区实验小学校长1名。
四、选聘条件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学校教育全过程,依法履行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热爱教育事业和学 校管理工作,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履行职业道德规范,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公正廉洁,关爱师生,尊重师生人格。还应具备下列条 件:
(一)达川区中小学校在编在职人员;
(二)年龄45周岁以下(即1971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本次选聘以身份证年龄为准);
(三)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四)具有单设小学、单设初中或九年一贯制学校校长3年(副校长5年)及以上任职经历,或具有高完中学校校长2年(副校长3年)及以上任职经历(均以组织行文任命起算,不含主持工作时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30日);
(五)近5年(2011年、2012年、2013年、2014年、2015年,下同)年度考核达合格及以上等次,2011年以来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立案查处未结案者不得报名参加选聘)。
五、报名时间
2016年4月25日前(下午5点30分为截止时间),农村学校由督学责任区参照本《实施方案》产生1名同志后由其本人到区教科局政工人事股303室报名登记,原直属中小学符合选聘条件人员本人到区教科局政工人事股303室报名登记。
报名时需携带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年度考核结果文件、校级干部任职文件、获奖证书或文件等原件和复印件一式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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