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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含加分)和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计入总成绩(百分制)。

本次考试成绩计算方式为:

1、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政策性加分

2、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照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2.笔试时间:2016年6月4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未达上述比例的岗位,经锦江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降低比例 到1:2,如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调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于2016年5月13日在锦江公众信息网(www.cdjjrc.com)和锦江教育网 (www.cdjjedu.net)公布。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于2016年5月23日17:00前凭本人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5F办 理退费,逾期不再受理。

4、政策加分

(1)加分条件

经组织选派的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期满(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11日)、考核合格且截止报名结束时未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符合加分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加分政策。

(2)申报方式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提供服务地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志愿者姓名、身份证号、志愿服务者类别、是否为特岗教师、服务单位、 协议服务起止期限、服务期是否已满及考核结果、是否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特别提示:证明材料上的姓名、身份证号必须与报考者报名时使用的姓 名、身份证号完全一致,否则不予办理加分手续)及志愿者计划协议书复印件(须加盖服务地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鲜章),协议书中明确的服务起止期限,与服务 地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时间不一致的,均以协议书中明确的服务起止日期为准。协议中未明确起始时间的,以协议签订落款时间为准。符合招聘条件的 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证书、《退役证》以及团以上奖励证书(证明)。待报名成功并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考生本人于2016 年5月23日至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将有效证明材料交成都市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科(地址:成都市 锦江区福字街86号,联系电话:028-86745457)办理加分手续。不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申请。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16年6月22日前通过锦江公众信息网和锦江教育网公布。

6. 查分申请

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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