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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二级乙等及以上;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二级甲等及以上。
(6)《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份。
国家正式单位在编职工由工作单位出具思想品德情况鉴定意见并盖鲜章;其他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对本人的思想品德情况鉴定意 见并盖鲜章(鉴定必须包含申请人是否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派出所鉴定的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等内容)。(见附件三下载)。
(7)《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原件(一式一份),贴上照片,(见附件五下载,须双面打印)。
(8)本人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照片应与网上报名上传的照片相同。照片需修剪整齐,并在背面写上姓名)。
2.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申请条件确认除提交以上8种基本材料外还应提交:
(1)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一式一份)。该成绩单由就读学校的教务部门出具,复印件需要盖档案管理部门的红章。
(2)在相应层次学校参加教育教学实习的鉴定表原件或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需要盖档案管理部门的红章。
3.非师范教育类专业人员,申请条件确认除提交以上8种基本材料外还应提交:
参加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考试合格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4.在职教师应提交上一年度(2014-2015)在申请任教学科的教师岗位上考核合格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一式一份)。
5.个别情况需要提交毕业生登记表,方便鉴定是否为师范类专业毕业生。
6.若有曾用名情况,即同一人的资料上姓名不同,请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以上所有复印件都必须加盖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本人工作单位(即行政事业单位)、档案管理部门红章。
(四)交费金额:申请人在体检结束确认合格后,按政策需交纳考试费的人员,交费200元/人·次。
(五)现场能力测试:5月16日前在屏山教育官方微信上发布面试说课课题,参加现场说课的申请人员,请于5月 20日自行带上规定说课题目范围的所有教材,现场准备说课教案,在教师资格认定专家组的指导下完成教师资格认定说课内容。
(六)领证:各申办人员于 6月20日后到屏山县行政中心政务服务大厅文广新局窗口领取。
三、咨询电话
屏山县教育体育和文化广电局人事师训股:0831—5722272。
原标题:屏山县教体文广局关于开展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
屏山县教育体育和文化广电局
2016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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