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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学校选人用人机制,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四川省委办公厅关于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意见》(川委办〔2014〕7号)等文件精神,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公开考核招聘农村音乐、体育、美术教师20名充实到农村教育教学一线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教师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教师招聘名额及学校、学科分布

 本次共招聘20人,其中音乐8人,体育5人,美术7人,各招聘学校、学科分布如下表:

招聘学校

音乐

体育

美术

合计

大林小学

1

1

2

灯台小学

1

1

梵殿小学

1

1

桂花小学

1

1

2

金台小学

1

1

李家小学

1

1

2

永丰小学

1

1

2

龙桂小学

1

1

新复小学

1

1

顺河小学

1

1

2

渔溪小学

1

1

凤山小学

1

1

双桥小学

1

1

搬罾小学

1

1

2

合计

8

5

7

20

三、招聘方式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全国2012-2014年毕业的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具有对口专业教师资格证,年龄30周岁以下(所有年龄截止日为2014年7月31日)。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到院、校以上处分。

(2)奉献精神强,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

(3)具备教师应有的专业知识能力、学生管理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4)应聘人员必须具有二级甲等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与所报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5)身体健康,应聘人员身体条件符合《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规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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