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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3、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复检须在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不予递补。

体检(含复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五、复审及考察

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和考察。因复审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1.选择学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学校,若遇面试成绩并列,则成绩并列人员抽签决定选校顺序。

2.办理聘用手续

经复审考核合格和选定学校的人员,按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工作不满五年的一律不得调动。若有提供虚假人事档案、证书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参加应聘的学生中,如已有聘用单位的,应主动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如发生合同纠纷责任自负。

七、工作纪律

参加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人事工作纪律、规范工作行为,保守工作秘密,维护正常工作秩序,确保考聘工作圆满完成。区监察局全面履行监督职责,全程参与监督。

八、特别提示

1.本次公招事宜在南充人事考试网、顺庆人力资源网、顺庆教育网发布招聘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核、体检、考察、选岗、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招聘学校、顺庆区教育局、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核辅导培训班。

九、有关咨询、监督投诉受理电话

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7-2268828

顺庆区教育局:0817- 2235950    

顺庆区监察局:0817-2234329

南充市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充市顺庆区教育局

2014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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