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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根据面试成绩,按照岗位学科拟聘人数依次等额确定参加选择体检人员,如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由公招领导小组组织加试,面试成绩以加试成绩为准。体检人员名单及时间通过平昌县教育体育网和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对外公布。
2、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修订意见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之日起三日 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批准复检一次。复检由招聘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3、因体检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缺额,按照面试成绩分岗位学科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平昌县教育体育局对其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报考资格及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确认。因未参加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照面试成绩分学科由高分到低分等额进行递补。
八、公示
面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平昌县教育体育局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平昌县教育体育网和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分学科由高分到低分等额进行递补。
九、选择岗位
1、人员确定。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为参加选择岗位人员。
2、选岗办法。根据考生面试成绩,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依次选择岗位。因自动放弃或不同意调剂而出现的缺额,分学科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参加相应学科岗位选择。
3、选岗时间及地点。选岗时间及地点将通过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平昌县教育体育网通知。
十、聘用
1、拟聘人员参加选岗后,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规定,由相关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聘用管理,并填写《平昌县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四份),其中一份存入本人档案,作为事业单位新补充人员的人事档案凭证。所聘人员占用财政事业编制,纳入县财政供给,按国 家政策规定享受有关工资和福利待遇,服务期不少于5年,工作不满5年的一律不得调动。
2、拟聘人员若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聘用合同、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一、纪律要求
1、对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无论任何时候发现或被人举报并查证属实,均取消聘用资格。
2、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工作纪律,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规违纪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二、相关提示
1、报考者在招聘期间(考试时除外)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通讯畅通,如因通讯问题联系不上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2、招聘过程中的信息发布及调整、补充等事项,将通过网站公告。因报考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递补、聘用的,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请考生妥善保管身份证、准考证等重要证件,自行负责整个选聘过程的人身和财物安全。
本公告由平昌县公开考核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27—6222816 0827—6227973
查询网址:
平昌县教育体育网
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2014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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